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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医保系统最新通知:医保业务全部暂停办理!

保定晚报 2022-06-02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医保系统切换停机相关事项
参保人告知书

尊敬的参保人:

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2021年4月24日18:00时起全市医保系统停机,新系统开展医疗保障服务业务时间,将在保定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保业务全部暂停办理

停机切换期间,全市各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的所有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

因系统停机未在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直接结算报销的普通住院费用、门诊诊察费、门诊特殊疾病费用、城乡居民门诊统筹费用、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治费用、“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费用,待新系统恢复后可到原就诊医药机构进行费用报销。

二、异地住院参保人相关事项

系统停机期间需前往异地住院的参保人,入院时可与就诊医院商议,是否可先自费入院,待我市医保系统恢复运行后,再进行异地直接结算;或者与医院自费结算,待新系统启用后,持相关材料回所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三、及时关注官方公众号

请您关注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保定医保”,及时了解本次停机相关公告及最新医保信息。

本次医保系统停机切换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停机期间对外咨询电话   2021年4月16日

(点击查看大图)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系统切换停机相关事项
定点医药机构告知书

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

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的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停机及开机时间

2021年4月24日18:00时起,全市医保系统停机,新系统开展医疗保障服务业务时间,将在保定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做好停机期间政策宣传及解释工作

1、各定点医疗机构充分发挥院内医保科的协同沟通职能,做好对院内职能科室及临床科室的政策宣教工作;根据本院自身业务情况,切实落实停机期间在院病人、门诊特殊疾病病人就医管理工作。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停机期间到院就医人员的来访、反馈接待事项。

2、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本院的收费窗口处张贴关于本次医保系统切换停机的相关通知,并及时解答相关问题。

3、各医保定点药店做好停机期间购药患者无法刷卡购药的解释工作。

三、停机期间、新系统启用后相应工作的处理

1、停机期间,参保患者发生的普通住院费用、门诊诊察费、门诊特殊疾病费用、城乡居民门诊统筹费用、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治费用、“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费用等按现金方式结算,新系统启用后在就诊医药机构重新进行医保结算。

2、停机期间各医药机构无法为参保人提供账户查询等服务。

四、离休人员业务

我市的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党政机关离休人员业务与本次停机切换系统无关,但受停机影响,期间无法正常办理业务。

五、其他

停机期间及新系统启用后主城区各定点医药机构对于存在的各类问题请及时联系市医保局信息平台切换应急工作组;各县(市、区)定点医药机构请及时联系所属辖区的医疗保障局信息平台切换应急工作组。

各定点医药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系统切换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加强与医保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协作畅通的工作程序,确保切换工作顺利完成。

2021年4月16日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
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停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业务停办及停机时间安排

(一)2021年4月19日18:00时起,全市税务部门暂停所有医保申报征收工作。

(二)2021年4月24日18:00时起,全市医保系统停机,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办理。

二、新系统上线时间安排

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经国家和省医保局验收,停机两周后,开始上线测试运行,逐步恢复医保业务办理。开展医疗保障业务服务具体事项,将在保定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三、停机影响范围及处理措施

系统停机期间,全市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主要影响全市职工和居民参保登记、申报缴费、信息变更、关系转移、就医备案、信息查询和医保结算服务。

系统停机期间,市医保局将联合市税务局对所有未缴费的医疗保险核定单进行作废处理,待新系统上线开机后,由医保部门重新批量推送未交费核定单,通过医保一税务平台推送至税务业务系统。

本次信息系统停机切换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参保人、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如有其它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医保市本级咨询电话: 

0312-7590234

0312-7590235

0312-2029133

0312-7590225

0312-7590238

税 务 咨 询 电 话 : 0312-12366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15日

编辑:晚小阁

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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